2014年,五河县人大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数为44.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与2013年度相比0元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11.81万元,与201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54万元,下降9.5%。公务接待663人次,46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32.96万元,与201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2.56万元,下降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52万元,与2013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96万元,与201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万元,下降4.2%。单位公务汽车现有7辆。
(四)增减变化原因,在编制2014年部门时,要求县直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五办发〔2013〕15号)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县直各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不得超过2013年决算数,并实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五河县人大办
20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