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与2014年度预算相比减少4万元,下降12.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3万元,与2014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14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3.5%。
(四)增减变化原因,在编制2015年部门时,要求县直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五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五办发〔2013〕15号)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干事业”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县直各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不得超过2014年预算数,并实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五河县人大办
20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