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大了审计问题的整改力度,审计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个别单位对整改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审计整改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会议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各单位要从推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保证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要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形成人大推动,政府主抓,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的审计整改机制,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相关单位进行有效整改;要建立整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府督查合力监督的新模式,构建常态化的审计整改机制。
三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对一些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开展重点审计,实行全程审计监督;要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堵塞管理漏洞,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高度重视审计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审计队伍,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四要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把审计整改与问责相结合,强化审计整改的责任意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带头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严肃问责,对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争取年内要完成整改任务。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