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5日
2015年度五河县“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我县近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省、市、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活动。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县乡两级人大要把“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活动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反映群众意愿。同时,通过开展“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活动,进一步密切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代表作用更好发挥,更加有效的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活动的方式与内容
市、县、乡镇人大代表以本级人大代表小组为单位,在本选举单位、本选区内,通过走访、座谈、设立接访点、代表工作室接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对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司法公正、反对“四风”、人大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9日,对“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人大和县人大代表小组制定具体的联系走访选民安排计划。
(二)11月9日-13日,开展“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活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四级人大代表以本级人大代表小组为单位,在本选举单位、本选区或联系点内,通过走访、座谈、设立接访点、代表工作站接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对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司法公正、反对“四风”、人大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11月14日-15日,各级人大代表小组汇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交县人大常委会(市、县代表小组整理的意见和建议书面送县人大办秘书科,相关表格可以在县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hyldzm.com下载,电子稿请发whxrdb@126.com)。
(四)11月20日前,各乡镇对“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人大常委会。
四、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人大要高度重视该项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由所在乡镇人大安排和组织实施。
(三)“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活动一般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代表也可以个人或几名代表联合,进行走访选民、召开有关座谈会、设立接访点等活动。
五、整理提交和办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一)开展“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意见建议是关键。在活动中,各级人大代表小组每个小组至少要整理提交一条有案据和办理意见要求、内容充实的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
(二)市人大代表小组整理的意见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负责转交市人大常委会。县人大代表小组整理的意见或建议,由各乡镇汇集整理后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交办。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整理的意见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转交乡镇有关部门办理。属于县直机关办理的意见和建议,交由县人大办公室进行转办。
(三)各级人大代表小组整理走访、座谈中收集的建议和意见,要按照指定格式认真填写,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汇总整理,填写分类统计表,连同活动情况总结一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四)这次活动中,县、乡镇要将本级人大代表整理提出的本级国家机关办理的意见建议等同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一样,予以高度重视,认真交办,跟踪督办,确保落到实处。
(五)县人大代表要利用好本次访选民活动,广泛听取和收集选民意见,为在人代会上提出好的议案和建议做好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活动,不要请假或缺席。各代表小组要认真登记代表参加活动情况。
(二)各级人大代表小组到基层、到群众中去,要坚持轻车简从,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县人大人选工委注意统筹安排,不要多头到同一乡镇调研走访。
(三)为方便操作,在乡镇的四级人大代表参加本乡镇组织的访选民活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工委、办公室同志到联系点或本选区走访、征求意见;是人大代表的其他县级班子领导,已到过村居进行过走访、征求意见的,不再重复安排;在县直机关、企业的市人大代表由各代表小组负责安排落实。
(四)活动中,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严禁安排酒水,严禁请吃和吃请。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访选民”安排表;
2. 五河县“四级代表访选民”活动梳理的群众意见建议;
3. 提交意见建议代表
4.“四级代表访选民”活动意见建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