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五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议案,并组织新任命的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后,我县正式启用70字新誓词宣誓。
此举是我县推进依法治县的一个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增强新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有利于树立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理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为加快五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