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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12/11    编辑:admin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12月10日上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傅克,副主任刘彦璀、王成图、黄国胜、安琪出席会议。会议由傅克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五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免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草案)》;表决任命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指出,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要严格按照上级纪委和中共五河县委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国家监察职能专责机关作用,围绕实现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反腐败力量全面融合、监察全面覆盖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做好人员融合、转隶衔接等工作。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确保反腐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节奏不变,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法治反腐向纵深挺进。
    会议强调,监察委员会要自觉和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要积极配合协助人大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以此来检验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成效。要切实加强与人大相关工委的工作联系,主动沟通情况,齐心协力推动监察工作不断进步。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克向新任命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颁发了任命书,组织新任命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县政府副县长高东升,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五洲,县法院院长张登玉,县检察院检察长柳家林,县人大工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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