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五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傅克主持,副主任刘彦璀、王成图、黄国胜、安琪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姚军、县法院院长张登玉,县检察院检察长柳家林和县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常委会负责同志工作分工,审议通过了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依法补选了2名蚌埠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傅克对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履职要求:
一、落实三个责任
一要对组织负责。常委会要紧跟县委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谋划人大的工作方向和具体任务,主动请示报告,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保证县委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县委的部署要求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县委的人事安排顺利实现。每位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首要前提,在政治上注重维护县委权威,在行使职权时,要做到心有组织、胸怀大局,坚决贯彻县委的决策、意图和主张,确保自己的履职行为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对事业负责。要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都是在县委的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目标是同心同向的,都是为了发展建设、造福人民。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做到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要围绕2017年监督议题,加强学习、勤于思考,深入调研、掌握实情,会上认真审议、积极发言,会后跟踪监督、推动落实。
三要对人民负责。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解决民忧。要坚持以民生为重,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加以监督,保障改善民生。要诚心为民,自觉把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作为第一要务。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执行联系代表、走访选民、述职评议等制度。
二、把握三个要求
一要践行依法要求。要做知法、守法、护法的模范,要学习法律、熟悉法律,确保不讲错话、不讲外行话、不讲于法无据甚至违背法律的话。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审议和决定,做到内容、程序、行为合法。要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县正确实施。
二要践行民主要求。要保持依法行权的积极性。在开会审议、发表意见时,要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在表决事项时,要充分酝酿、讨论,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要坚持集体行权的严肃性。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必须贯彻执行、认真落实。要坚持民主行权的代表性,要使自己的审议发言和表决投票,不仅代表个人的意志,更能代表广泛的民意。
三要践行求是要求。在履行职权过程中,要客观,总结成绩事实就是,不夸大、不缩小;指出问题要有理有据,不失实、不护短,准确全面地反映被监督对象的实际情况。要公正,要公正行使职权,不受个人好恶、关系远近影响,讲原则、顾大局。要务实,在发表意见时,要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注重可操作性。
三、牢固三个意识
一要强化人大意识。要认真学习人大业务,深入掌握人大工作规律,广泛汲取人大监督有关知识,当人大人、说人大话、做人大事,为更好履行职务夯实基础。要勤于调研,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掌握全面真实的情况、找准问题存在的根源,谋划切实忠恳的建议,使审议发言,既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论点鲜明,又有价值、有见地、有说服力。
二要强化纪律意识。要遵守会议纪律,每位组成人员除非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会、并履行请假批准手续,任何人不得缺席常委会会议。要遵守团结纪律,每位组成人员都要珍惜、维护团结。常委会这个集体,好比一个手掌,摊开是“多个指头”,握紧是“一个拳头”,一个“指头”劲再大,也难以体现出“拳头”的合力。
三要强化形象意识。要坚持内正其心、外修其行,始终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自觉排除非分之想,守住法纪底线。要保持创新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善于用前瞻的眼光审视人大工作,用创新的思维谋划人大工作,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和自身履职水平。要带头讲修养、重品行,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高雅的生活情趣,凡是监督别人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凡是督促别人做的事,自己首先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