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人:张良
内 容:由于广大农民群众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随意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扔乱倒的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村没有垃圾池及垃圾桶,部分有垃圾池的村也只是开放式的简易垃圾池,没有符合要求的环卫车辆,所以乡镇除镇区以外的垃圾处理以填埋和焚烧为主。如果各乡镇对村级招标处理,由于垃圾量小,吸引力弱,不但招标成功难、而且中标费用高。
建议:县政府明确职能部门牵头,将全县城乡垃圾打捆对外招标,引进有实力的清运保洁公司,制定统一的考评细则,明确县和乡镇、村及村民的职责,统一指导和管理城乡开展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真正实现垃圾“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从而在全县建立“县相关部门牵头,环卫公司落实、镇村督促、村民参与”的农村垃圾处理联动互动责任体系。处理费用方面,县级要设立专项资金,镇村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同时在村级形成合力的环境卫生保洁费用筹借机制,明确每户按月缴纳环境卫生保洁费标准。
承办单位: 县住建局、县行政执法局
督办单位:县人大城建环资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