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五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傅克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彦璀、王成图、安琪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东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柳家林,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以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五河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二期工程的议案;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人员情况的报告;讨论确定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最后,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