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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瑞菊等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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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日期:2018/6/15 编辑:admin 阅读次数:109次
[ 关 闭 ]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五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王瑞菊、朱秀军、张璟玉、陈彩先等四位同志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五河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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