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15日,城建环资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成图的带领下,深入青年路南小区、西苑小区,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了解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于2016年启动实施,计划至2020年完成6个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南苑、人武、青年路南3个小区861户8.13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共投资875万元。2017年在全市的老旧小区改造评比中位列全市前列,三县第一,群众满意度高。通过整治改造,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逐步得到完善,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一是听从民意,优化设计。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都是在摸底调查、征求群众意见,拿出初步设计方案后公示,再次征求群众意见,经过多次征求群众意见,方案多次优化后,才定稿予以实施。方案的设计既尊重实际,又满足群众需求,充分体现民生工程为人民。
二是统筹安排,扎实推进。我县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分类实施,统筹各部门分工协作,按照先改造、后管理的原则,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小区面貌改观、房屋修缮、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居住环境改善四个方面,清除各类违章建筑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实行雨污分流解决下水道问题;更新老化线路,实行管线入地;完善小区绿化,增设休闲场所,安装健身器材,为小区配备燃气等打造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舒心小区。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强化施工监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是组织协调机构有待完善。我县缺少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因此在老小区改造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比如在临街门面房油烟管道整治问题上,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缺乏治理主动性,导致已改造好的小区,环境再次受到破坏。
二是公用事业企业参与积极性不够。老旧小区中的电力、通信、有限电视等线路改造费用是由各自公用事业企业自己承担的,没有利益回报,导致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不够,施工过程中协调困难,影响工程进展。
三是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健全。部分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老旧小区整治后的成果无法得到长效维护。
三、工作建议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土、住建、行政执法、财政、供电等多个部门,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建议县政府进一步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和处理改造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老旧小区的改造管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确保老旧住宅小区的改造管理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件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老百姓总的来说非常支持,但是改造中,特别是违章建筑的拆除过程中,也要涉及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和知晓度。提升广大居民思想认识,自觉支持、配合整治改造工作,减少整治改造过程中的矛盾和工作阻力。通过宣传,使广大居民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好整治改造后的小区环境和秩序。
(三)分类指导,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造工作是阶段性的,而改造后的管理是长期的。整治改造后的小区必须及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维护和巩固整治改造的成果。全县无人管理住宅小区可根据环境、配套设施、居民承受能力、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确定长效管理模式和标准。一是在满足小区基本功能基础上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收取少量物业管理费用,聘请门卫和清洁人员,实行小区物业“地有人扫、门有人看”初级管理;二是在此基础上实行“菜单式”管理模式,即在保证小区安全、卫生的基础上,依靠增收物业管理费来增加路灯、道路、绿化等服务项目;三是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实行市场化运行。逐步实现老旧住宅小区自治化、专业化、市场化管理全覆盖,达到“卫生有人清扫、秩序有人管理、安保有人把守、设施有人维护、绿化有人管养”等“五有”基本服务。